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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重组应按国务院决策机制慎重对待

收藏发布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webmaster 更新日期:2008-09-19 点击:
  当前盛传的“五合三”重组方案,即:中国联通C网交中国电信,G网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移动合并中国铁通。三家都将成为全业务运营商,认为这样就会三足鼎立。而且媒体报道已经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似乎不可更改。

  这一传说中的方案不但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而且在电信业内也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但是迄今为止,不但没有看到一篇对该方案的解读,也没有一个业内专家为之辩护,而且几乎所有人都对其提出了批评。普遍认为它不解决任何问题,尤其是丝毫不能改变目前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甚至炮轰该方案是“百害而无一利”、“重组不如不重组”、“庸医杀人”。所有专家共同的疑问是:究竟是谁,根据什么理由,提出了这个“五合三”方案?

  3月25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对刚刚产生的新一届国务院工作进行了规定。《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这太好了,由于“五合三”重组方案存在严重问题,需要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倾听不同声音,慎重对待,下面分别论述:

  一、“五合三”重组方案问题严重

  1.不能解决今天中国电信业一家独大极不平衡的格局

  当前中国一家独大极不平衡的电信竞争格局,来源于中国监管政策的失误:首先电信运营业按所运营的业务来拆分,让中国移动专营有市场前景的移动电话,而限制中国电信只能专营日薄西山的固定电话,违背了摩尔定律与“移动超过固定”规律导致我国电信竞争格局失衡;由此,固网运营商将面临用户雪崩式地流失的危机。其次没有自觉遵循吉尔德定律与“数据超过话音”规律,未能及早加大力度去推广速率高的ADSL——宽带有线接入,使得固网运营商发展缓慢,也加剧了其失衡。第三中国联通违背麦特卡尔夫定律采用多种技术体制标准,导致每种体制网络的用户分散,效益低下;拉大了G网与C网效益的差距及移动与联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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