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还宣布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信”)(HKSE:0728,NYSE:CHA)订立了《关于CDMA业务转让的框架协议》,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集团”)、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新时空”)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简称“电信集团”)订立了《关于CDMA网络转让的框架协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的有关要求,为形成全业务经营能力、进入3G战略领域,打造更强的中国综合电信企业,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拟实施合并。具体操作方式为中国联通向每股中国网通股份支付1.508股中国联通股份,向每股中国网通美国托存股份支付3.016股中国联通美国托存股份。合并交易完成后,中国联通总股本将扩大为237.645亿股,按照中国联通停牌前18.48港元的股价测算,本次合并交易总规模约为4391.67亿港元。
中国联通同时宣布,为进一步调整业务模式,集中优势资源,中国联通及其全资拥有的中国运营公司已于2008年6月2日和中国电信订立《关于CDMA业务转让的框架协议》,拟向中国电信出售CDMA业务,总对价为438亿元。同时,联通集团、联通新时空已于2008年6月2日与电信集团订立《关于CDMA网络转让的框架协议》,拟向电信集团出售CDMA网络资产,总对价为662亿元。
另外,中国联通向中国网通提出以协议安排方式对两家公司实施合并。该合并将采用协议安排,以换股形式完成,每股中国网通股份将换取1.508股中国联通股份,每股中国网通美国存托股份换取3.016股中国联通美国存托股份。此次合并的建议需要得到中国网通股东和中国联通股东的同意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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